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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杂志
《世纪》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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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版:《世纪》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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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中央解决遗产继承权问题始末(杨叔铭口述,殷之俊整理)
                                                      杨叔铭口述 殷之俊整理
 
编者按:2010年10月27日,中共第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冲同志逝世,享年96岁。彭冲同志曾担任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上海市市长等职,这期间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面对大量历史难题和遗留问题,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为怀念彭冲同志,特刊登杨叔铭《中央领导解决遗产继承权问题》一文。杨叔铭曾任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长期从事统战工作,本文是在他亲历新时期拨乱反正工作的基础上,参阅有关文献、档案、回忆录形成的。
 

邓小平(右)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左为陈云

 

                                            一、彭冲请中央统战部派人到上海调查

1976年10月6日,曾经在中国政坛喧嚣一时的四个风云人物,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在北京被隔离审查。10月26日,中央作出改组上海市委的决定,任命苏振华为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倪志福为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彭冲为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市革委会第二副主任,同时撤销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上海的党内外一切职务。中央开会的时候,叶剑英讲工作组到上海,要一破一立,破要破得彻底,立要立得正确,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破得彻底,就是粉碎 “四人帮”的帮派体系,把他们篡夺的党政大权夺回来,把他们长期所颠倒的是非再颠倒过来,进行拨乱反正。立得正确,最重要就是落实政策,就是立在人心上。立的根本,是正确落实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等。
上海是我国民族资产阶级最集中的地方,1956年清产核资的结果,全国公私合营企业私股投资总额为24.2亿元,其中上海约为12亿元,几乎占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一半。按1964年统计资料,上海有资本家及其代理人84126人。当时全国资本家月薪300元以上的1004人,上海占937人。党的赎买政策在“文革’中遭到了破坏。全市被查抄财物的有4.8万多户,存款(定息)3.8亿元,连同公债、金银和其他用品折价,共4.8亿元。“文革”初期,全市资产阶级工商业者普遍被扣减了高 薪,或者只发生活费。全市资产阶级分子被冲击的私人房屋(包括出租房屋)58万多平方米。
彭冲建国后曾任福建省委统战部部长、中共中央华东局统战部副部长,在任江苏省委书记时,一直重视党的统战工作。他到上海后即注意了解“四人帮”破坏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严重情况。1977年7月15日,上海市委向中共中央报送了《关于对上海民族资产阶级分子被查抄财物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提出对上海市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7800多户资本家的被查抄财物予以退还。10月4日,中共中央批复并转发了上海的请示报告,同意发还。同时指出,受“四人帮”干扰破坏的其他有关对民族资产阶级分子的政策,亦应按照中共中央过去规定的政策,继续调查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1978年3月,彭冲到北京开会时,当面向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提出,请派人到上海调查,和上海市委统战部张承宗部长一起研究对民族资产阶级落实政策问题,乌兰夫表示同意。他们两人一致认为,党中央、毛主席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赎买和改造政策应当恢复。
1977年,彭冲(右五)与苏振华(右七)、倪志福(右四)等在上海合影

 1978年4月中央统战部开部务会议分工时,决定副部长童小鹏继续负责对“右派”摘帽工作的同时,即开始抓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落实工作。4月27日,童小鹏及秘书秦国生、天津市委统战部长李定一行三人到上海,听取了先到沪的中央统战部万景光的汇报。万景光等人先后开了四次座谈会,同上海机电一局、房地局等8个局和黄浦、卢湾等4个区委统战部及上海牙膏厂、第七制药厂等11个基层单位的同志了解情况交换意见,会后同上海市委统战部一起研究,并将情况分成查抄财物处理、“高薪”、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私房、安排使用等五个问题,考虑处理意见。

 为了了解党外人士对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意见,童小鹏等人于5月4日同上海工商界的主要人物刘靖基、吴志超、唐君远、汤蒂因、刘念智、丁忱、董幼娴座谈。童小鹏先说明这次来上海的任务,他们都很高兴,畅所欲言,说出了要求解决的问题和意见,主要是解冻存款、恢复和补发工资、量才任用和解决被挤掉的房子等问题。 5月5日上午,童小鹏等人同上海市民主党派负责人赵祖康等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他们很高兴地谈了粉碎“四人帮”以后新的上海市委重视统战工作、恢复民主党派活动的情况,都赞成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当天下午,童小鹏等人又同七个公司、工厂的部分干部和工人座谈,征求他们对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意见。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一些人担心全面落实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会导致对“文革”的否定,在调查研究中,看法和意见相左,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资产阶级分子如夫妇已去世的,发还被查抄的巨额存款时子女能不能继承?

当晚8时,彭冲来到童小鹏的住处静安宾馆,对他们来上海表示欢迎。彭冲说,已看过送给他的调查情况汇报,感到很好。已经来了,就要搞出成果。对于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他认为:应该按党中央和国务院宣布过的政策贯彻执行。资本家存款主要是定息,要发还。困难的是财物,也要按不同情况,提出发还办法。房子问题,属私人所有的,应该发还;出租部分按房改办法处理。一下子解决有困难,分别缓急处理。关于工资,应当恢复,照原定工资给他们,并且要补发,也没多少钱嘛!
童小鹏向彭冲汇报了这两天举行了三个座谈会的情况后,建议由上海市委向中央写个报告,请中央加上批语转发全国较好。另外要起草一个宣传提纲,对干部职工进行对资赎买政策教育。彭冲明确表示同意,要童小鹏和市委统战部一起起草,并可以邀请一些省、市统战部部长来上海共同讨论。
5月11日,座谈会开始。童小鹏先说明这次会议的由来和任务,阐述了党中央、毛主席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利用、限制、改造和赎买政策的过程,希望大家对文件草稿和宣传提纲多提意见。接着张承宗发言,他揭发和批判了“四人帮”在上海破坏党的统战工作和对资政策的罪行。各省、市的统战部部长争先恐后发言,都认为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对文件草稿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对宣传提纲也作了补充。会议于5月15日结束。
会后,根据讨论意见修改了文件草稿和宣传提纲,将定稿送市委彭冲,他看后表示满意,并表示即送市委讨论后上报中央。
 
二、中共中央批转上海市委
《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
 1978年8月24日,上海市委向中共中央报送了《关于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当时,中共中央未批发,主要是考虑到:一次发还巨额存款、恢复补发工资,全国约10亿元,一锤子下去,广大职工群众反应怎样?为此,责成中央统战部再听取一下职工的意见。中央统战部调查组于11月又先后到北京、天津、上海和广州邀请约300名职工及工会、交通、财贸、银行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40余场座谈,广泛听取了职工、干部的意见。总的看,大多数工人对落实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是赞同支持的。他们说,中央关于对资产阶级的赎买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四人帮”干扰破坏,理应尽快落实,决不能“一面搞赎买,一面又拿回来”,中国共产党说话要算数,“言必信,行必果”,这既有利于他们继续接受改造,又能调动他们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上海,特别与港澳相邻的广州的职工认为,许多资产阶级分子和海外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政策落实好坏,政治影响很大。但也有一部分职工认为,资产阶级分子工资恢复又补发,锦上添花,思想不通,但表示:“党中央怎么决定,我们还是拥
童小鹏回忆录《少小离家老大回》
中叙述了在沪调研的往事
   
护的。”据此,中央统战部于12月4日再次报告中共中央,认为各项赎买政策应予尽快落实。中共中央在1978年12月26日,即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第四天,便迅速向全国转发了上海市委的《请示报告》。这就为全面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铺平了道路。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简称《八条规定》),1978年12月29日,中央统战部约请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座谈,传达《八条规定》,希望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协助落实,并向广大原工商业者做好宣传教育,及时反映落实政策过程中的问题。1979年1月22日至24日,中央统战部再次召开在京及几个省市工商界上层人士、各民主党派的中央负责人、政协委员中的部分爱国人士参加的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问题座谈会。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讲话,揭露“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中干扰、破坏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罪行,肯定他们大多数人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没有动摇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并且再度宣讲了《八条规定》。
但这一报告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一个问题是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定息问题,原来上海市委报告提出的“本人已去世的,退还给家属”,上报后改为“夫妇已去世的,不予发还。”上海市委统战部对父母双亡、本人有困难者先予以补助,后要求民建与工商联帮助做工作。另一个问题是报告中规定:“对原来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再恢复原来职务,另作适当安排。”上述两个问题,乌兰夫讲话时略去未讲。这说明,思想解放和落实政策需要有一个过程。
 
三、邓小平:对遗产要允许有继承权
 
1979年8月15日至9月3日,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统战工作拨乱反正已经迈开步子的情况下召开的,也是粉碎“四人帮”后第一次全国性的统战会议。会议以学习邓小平同志在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为主题,结合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和新时期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展开了讨论。上海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张承宗、叶尚志、杨叔铭、佘英、周起渭。
1979年9月1日下午4时至6时50分,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直接听取中央统战部的汇报。中央政治局出席的有华国锋、邓小平、李先念、王震、邓颖超、乌兰夫、胡耀邦、余秋里、耿飚,中央统战部出席的有刘澜涛、杨静仁、平杰三、童小鹏、李贵和彭友今。张承宗以全国统战工作会华东组组长的身份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华国锋主持,刘澜涛作汇报。汇报中,政治局的同志不断插话,会议气氛严肃活泼,邓小平发言最多,载入《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一书中的《新时期统一战线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与爱国者的联盟》一文,便是小平同志在这次会议上所作的指示。
当汇报到落实原工商业者的政策子女有继承权问题时,会议主持者说:“夫妇双亡的,是不是要发还给子女,记得在讨论统战部报告时,涉及民法,涉及继承权问题。”
张承宗未加思索,便予以说明:“宪法上没有讲有继承权,也没有讲不能继承,在婚姻法上规定父母与子女有互相继承权。”他又说,上海法院处理这类纠纷有两百多件,法院基本上同意可以继承,把意见报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也同意上海法院的意见。
会议主持者又说:“看简报,上海的工人对落实资产阶级政策不满意,有一个资本家给子女很多钱,子女就不上班了。”
张承宗又不加思索地说:“这种情况是有的,但是极少数。上海的工商界搞了一个爱国建设公司,已经集资4000万元……”
小平同志说:“对遗产要允许有继承权。继承的财产很有限,但如果广东一搞,对港澳就会有影响。港澳到内地投资的资本家就提出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的问题。不允许遗产继承权,即使老子赞成,儿子也反对。我们应该在法律上作出规定,解决继承权问题。”“对个人的房产,我们历来没有取消个人所有。侵占私房是‘文化大革命’搞的。房子不多,就得发还。‘文化大革命’中有的干部占人家房子,但法律上还是归人家所有,从来没有剥夺。”

 

李先念、耿飚等同志都同意应有继承权。李先念说:“中国很多事,跟欧洲不同,欧洲不养儿防老,子女长大,不管了,还有继承权。” 耿飚说:“台湾归回祖国,那些人怎么办?政策上不放松不行。九龙、香港、澳门的问题很快就来了,没有继承权,他们不来,国内只有一点点,主要是台湾一大块。农村里没有继承权也不行。农民修了房子,他死了,没有继承权,儿女住到哪里?所以,没有继承权,农民也不赞成。”

1979年习仲勋在广州会见荣毅仁(中)、张承宗(左)

小平同志还说;“在工人中要做工作,要说清楚道理,给原工商业者定息的钱不多,但给国家、给社会主义的利益却大得很。对于吸收外资,引进技术,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有益的事。大的工商业者还是想把钱投到建设上来的。”

胡耀邦同志也说:“有些同志思想不通,要教育工人阶级和干部,要有改造社会、改造人的远大眼光和伟大气魄,赎买、继承权的问题,是涉及无产阶级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问题,要提高我们自己的政治水平。这不是什么投降!”
华国锋同志说:“我完全同意邓小平同志的意见。”“父母双亡的继承权问题,你们同上海研究一下,还可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定下来。”
由于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路线的影响,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要解决原工商业者定息能否由他们的子女继承这一问题,是颇具难度的,如有的人就振振有词说:“不能把剥削根子留给后代。”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的高度立论,把这一棘手问题迎刃而解了。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会议的精神,1979年10月11日中共上海市委重新作出规定, 夫妇已去世的,子女及其他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
还有一段后话。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据此,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作了明确的界定(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等),并规定配偶、子女、父母等有继承权。此法于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 沈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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